评论:别让执法经济干扰市场经济
11月14日,在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司机称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路政部门仍要罚款,女车主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现在仍在医院抢救。自杀女车主哥哥称,其兄妹两人跑运输半年多,两辆车光罚款就将近20万,有时一次罚几万元。(12月1日中央电视台)
从央视的新闻调查中可以看出,这又是一起“执法经济”引起的冲突。据事发地永城的一位维权司机介绍,当地治理超限人员队伍庞大,一些县治超队伍过百人。经费来源靠罚款返款,单位福利待遇也要靠罚款。仅公路执法涉及的有关部门就有十几个,由于政出多门、各部门虽都有法可依,但处罚标准、金额多少又不一样,这种情况下,货车司机压力很大。
河南永城所暴露出来的执法机关和团体,不管是出于解决本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还是出于其他利益驱使,在执法活动中表现的不是以服务民众为目的,而是把自身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执法来谋取个人利益或增加单位收益的行为,这种以逐利为目的执法活动,都可以称之谓“执法经济”。“执法经济”的本质,是将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法权沦为个人或者小集体谋利的工具。
由于“执法经济”的本身背离了执法为民的宗旨,在执法过程中不免乱象丛生。往往是有利抢着管,无利绕着走;有利可图时“九龙治水”,遇到责任成了“踢皮球”、“打太极”。执法的本来目的是为广大民众提供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的,可当执法成创收工具时,其所表现出的暴戾之气也暴露无遗。当被执法对象走了极端,于是执法者纷纷逃之夭夭。
永城这个事件,由于过于极端,才显得如此突兀,被社会舆论聚焦。实际上,“执法经济”我们一点都不陌生,不管你是从事什么工作,都有可能受到执法经济的侵扰。各种各样的乱收费、乱罚款,让人深恶痛绝。“执法经济”的存在,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还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同时还容易成为腐败的温床,进而损坏法律的严肃与公正。
尤为堪忧的是,“执法经济”的普遍存在,会扰乱我们多年来努力形成的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发展逻辑和规律,良性发展的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拒绝与公权发生“非正常经济链”关系。“执法经济”通过权力滥用,就会影响公平、公正、自由竞争市场秩序。也因为权力干预过多,挤压了经济个体的权利空间,损害的是人们对市场经济的信心。
不可否认,执法活动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作为支撑,但由于现在执法机构过多,队伍臃肿,在一些财政拮据地方,由于无法满足众多执法部门的基本开支需求,甚至不少执法单位连人员的工资、福利都无法保障,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执法经济”便大行其道,各种罚款乱象、“钓鱼执法”粉墨登场。市场经济的根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侵蚀。我们的社会需要的是市场经济,而并非罚款经济。“执法经济”的盛行,说白了就是政府的权力过大,需要养的人太多。那么,就需要政府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想办法给自己“瘦身”,对社会经济最大可能的减少那些不必要的干预,精简一些可有可无的执法部门,让市场经济按其自身逻辑与规律运行,这样就可以避免那些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对立情绪,避免永城悲剧的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