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金融监管体系不会一蹴而就
此间有国内媒体从多个信源获悉,国务院办公厅设立金融事务局(即秘书四局),主要负责涉及“一行三会”的行政事务协调,但不涉及具体业务的执行落实,原农行副行长李振江将出任副局长并主持工作。这也确认了外媒彭博社稍早之前对此报道的真实性。
这一举措凸显了现有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弊端,同时也反映了统一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难度。从长远来看,中国应当走金融统一监管或综合监管之路。尽管坊间关于合并“一行三会”或成立“一行一会”等呼吁不绝于耳,但短期不会一蹴而就。
早在2004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就建立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遇到重大综合监管问题及时协商并作出统一决策。但是,这个以三家监管机构签署“备忘录”的形式达成的机制并未真正发挥协调作用。为了改进和加强加强金融监管协调,2013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央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三不”原则(不改变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不替代和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不替代国务院决策)前提下,通过季度例会或临时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
显然,这个非常设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务院正式批准,权威性较之前的“备忘录”机制显著提高。同时,明确由央行牵头,加之央行行长已荣任副国级的全国政协副主席,央行在金融综合监管中的作用和话语权得以强化。在央行网站上有一则2014年《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运行良好》的公开信息,内容如下:
自2013年8月国务院批复成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金融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在各项政策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节奏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保证了各项重大政策之间的有序衔接,提升了金融监管有效性。
目前,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周小川已主持召开3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就加强金融信息共享、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稳步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双向开放、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等诸多重大问题达成共识,并积极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各项工作均取得重大进展和成效。
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研判,强化金融监管合力,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金融业稳健运行。
不过,除此之外再无最新的运作信息。我们可以推测,这个非常设亦无约束力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之后再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甚至有可能事实上已经停摆。去年以来,在股灾、人民币贬值、区域性金融事件等重大和突发问题上,金融监管部门统一协调和决策理应发挥更大作用,反而协调不畅通、行动不及时、表现不得力的问题却很明显。当然,这里面除了由于多方决策本身的困难,监管部门分工和职责不变、话语权不平等也是重要的原因。
此次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设金融事务局尽管也符合上述的“三不”原则,既没有改变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也没有替代和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乍看有叠床架屋之憾。但是,由其来抓“一行三会”的行政事务协调问题,一方面着眼于解决现有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重构了“一行三会”在现行金融监管体系中的地位和话语权,同时加强了“一行三会”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中央层面金融事务中的协调,另一方面客观上也为渐进改革和统一金融监管体制积累经验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