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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浙江经济主题沙龙在宁波隆重举行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2014年7月19日下午,由浙江经济理事会发起并邀请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等联合主办的“第12期浙江经济主题沙龙”,在宁波新芝宾馆隆重举行并取得圆满成功!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浙江省企业联合会等作为支持单位参与;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宁波市企业联合会、宁波市江苏商会等40家异地在甬商会和宁波市经信委系统40家行业协会倾情协办。主办单位有关领导,浙江经济理事会部分成员,宁波市国有企业有关负责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侨联成员、工商联成员、企业联合会成员以及特邀嘉宾等共约250余人济济一堂、共同参与研讨。沙龙以“经济活动中刑事民事责任风险防范”为主题,由浙江经济理事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刘江同志主持。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主持工作副书记、浙江经济理事会危机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朱贤良同志与中共宁波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余红艺同志到会致辞,并为“浙江经济理事会宁波企业家俱乐部”揭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书记副院长、浙江经济理事会危机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朱深远同志与会作“企业经营过程中民事责任风险防范”专题演讲;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同志与会作“企业与政府公务人员交往过程中的刑事责任风险防范”专题演讲;浙江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察总队总队长蔄牛同志(副厅长级)与会作“涉企经济犯罪的形势与预警防范”专题演讲;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浙江经济理事会危机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俞世裕同志与会作“经济活动中法律服务与风险防范”专题演讲;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刑法专家阮方民教授与会作“民间借贷与刑事犯罪”专题演讲。

朱贤良副书记在致辞中强调,在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今天,企业家们要牢固地树立起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建立起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经营,创造阳光下的财富,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获得安全、自由和成就。朱贤良副书记在致辞中同时充分肯定浙江经济理事会的工作成就和作用。

余红艺副书记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宁波市在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经济活动领域的法制建设,并为此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内外环境影响下,更加需要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手段,以有效减少经济活动中的刑事民事责任风险,切实维护正常有序的市场环境。希望宁波市经济界、法学界、法律界人士以这次主题沙龙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互动交流,更好地推动法治宁波建设。余红艺副书记在致辞中同时也充分肯定浙江经济理事会这一高端智库的平台作用。

会上,与会专家型领导和刑法专家、教授的精彩演讲深受全体与会人员的普遍好评,现场掌声如潮!互动环节,与会听众纷纷踊跃举手争取宝贵的提问机会,而参与互动领导们也对提问一一作详细解答,气氛异常热烈,使原本两个半小时的会议足足延迟了一个小时,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文/摄:黄利星)

 

第12期浙江经济主题沙龙在宁波隆重举行

上图:朱贤良副书记(左)与余红艺副书记为“浙江经济理事会宁波企业家俱乐部”揭牌
 

第12期浙江经济主题沙龙在宁波隆重举行

上图:省委政法委主持工作副书记、浙江经济理事会危机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朱贤良同志致辞
   

第12期浙江经济主题沙龙在宁波隆重举行 

上图:宁波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余红艺同志致辞

第12期浙江经济主题沙龙在宁波隆重举行

上图:省高级人民法院副书记副院长、浙江经济理事会危机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朱深远同志作专题演讲
 

第12期浙江经济主题沙龙在宁波隆重举行

上图: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同志作专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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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察总队总队长蔄牛同志(副厅长级)作专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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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省司法厅副厅长、浙江经济理事会危机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俞世裕同志作专题演讲
 

第12期浙江经济主题沙龙在宁波隆重举行

上图: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刑法专家阮方民教授作专题演讲

 

第12期浙江经济主题沙龙在宁波隆重举行

上图:浙江经济理事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刘江同志主持沙龙
 

第12期浙江经济主题沙龙在宁波隆重举行

上图:互动讨论


第12期浙江经济主题沙龙在宁波隆重举行

上图:会场一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