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拳”打击虚假住院等骗保行为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 信息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集中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
治理内容主要为两方面:一是诱导住院,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二是虚假住院,采取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医保智能审核、智能监控信息系统,筛查辖区内2020年度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情况。同时,鼓励动员全民参与监督,积极举报欺诈骗保问题。
《通知》要求加大惩戒力度:定点医疗机构经查实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由医保部门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责令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医保定点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人员经查实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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