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观察:“监守自盗”岂能一笑了之?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现代快报》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江苏涟水县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华曾在廉政课堂上给别人讲过多次,但他自己却一次又一次“伸手”:不仅给安全生产不过关的企业大开方便之门,还虚报个人支出,甚至连家里的电费都要拿到单位报销!近日经法院审理,邵明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13万元。
红网:“报销局长”的落马是其咎由自取,也是罪有应得。但是,在“报销局长”事件中,也暴露出监督缺失。绝对的权力必然会滋生绝对的腐败,对领导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显得尤为重用。同时公务人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宗旨和职责,既然领着纳税人的工资,就要心中时刻装着百姓,为人民谋福利。万不可,心存贪念,抱有“当官发财”的思想。
网民“陈文建”:连家里的电费都要拿到单位报销,邵明华局长的贪腐行径可谓是让人瞠目结舌、大跌眼镜。事实上,不管是谁,报销费用都是需要明确说明理由及其用途的。对于邵明华的胡作非为只要财务部门仔细查看,予以深究,即可阻止。之所以没有人去核实情况,或者说是提出异议,显然与邵明华的局长身份有关联。可见,只有增加权力运行透明度、从制度上严防死守,才能让“报销局长”心有所畏而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