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评论:让权利变得更真实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央广网报道,最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破解了消费者举证难的问题。
《扬子晚报》:改变目前这种权利的弱势状态,就应该将举证的责任交给商家。这既是一种责任的厘清,也是一种权利的厘清,当消费者权利受到损坏时,制度救济应该自动启动。举证责任的改变,看似只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但这小细节指向的却是一个基本的,却又常常被忽视的常识——维权的门槛决定了救济的效果,决定了权利的真实与否。只有不断降低维权的门槛,让权利救济变得顺畅,权利才能变得真实具体。
吴景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新消保法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由经营者来证明自己的产品没有瑕疵,这样经营者若不能证明商品没有瑕疵就要担责。所以这一条款对保护消费者是非常有利的。
@时冉:解决消费者维权难题不仅要立法,更要将法律的规定落到实处。针对消费者在实际诉讼中面临的维权成本高、审判时间长等问题,法院在审理消费者维权案件时应为消费者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