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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热点:新《商标法》正式施行 宣传禁用驰名商标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5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新华网消息,5月1日,新版《商标法》正式施行,不仅明确禁止了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还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舆论认为,“驰名商标”的退出,意义不在于一个商标管理权的松绑,更在于政府表现出了自削权力气魄和勇气。

      中国网: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商品可以永久驰名。政府部门应该做的,是给消费者一个自由评价各个品牌的空间,给各个品牌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虽然说“驰名商标”作为一种官方认可,其认证过程遵循着所谓的制度程序,但也早已不再适用于当下的市场环境。企业的存在目的就是要占有市场份额,然后赢得利润,而不是获得官方单方面的认可,只有消费者的认可才是真正的认可。

      网民“陈方”:驰名商标划进历史故纸堆,行政力量的退出,其实更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企业应当明白,“有形之手”并不能真正帮助他们赢得消费者,没有了对“驰名商标”的依赖,反而更能倒逼企业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与其说企业担心驰名商标的退出弱化了消费者辨别商品质量的能力,倒不如说企业对自己的商品质量信心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