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观察:法官不语 沉默是金
12月8日,“复旦投毒案”将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就在庭审前,一封由被告人林森浩亲笔书写的道歉信被媒体曝出,尽管实为旧作,但引发的舆论反响依然巨大:有声音支持“刀下留人”的呼吁,有声音坚持“杀人偿命”的判决——喧嚣已然四起。
就像《新民晚报》说的,“很少有案件,即使到了二审阶段,社会关注度依然有增无减”。复旦投毒案无疑属于关注度“有增无减”的行列,一年前震惊全国,至今余波未消。今年2月,此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处以极法的判决并未平息争议,部分复旦学子、退休女教师为被告求情的消息仍然不时传来。
对于这一现象,活跃网友“马伯庸”曾微博发言,“除了被害人父母,没有人有资格奢谈对凶手的原谅。”当时,这个观点一度得到至少7000余名网友的追捧。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这是媒体曝光的林森浩致歉信的原话。“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也不唾弃情感的价值。”对于林森浩的忏悔,网友“小杰爱地球”留言:法律不会给他一丝纵容,但希望社会和人心能谅解一个罪犯,哪怕他曾经做错。不要纵容人性之恶,但要包容人性之美。
与这样的同情相比,网络上对于林的道歉,更多的是嘲讽和反感。网友“李开周”讽刺,“这份道歉看起来好像是雇了一个三流枪手写的”,央视特约评论员王志安更是转评,“还是以死谢罪诚心一些”。
律师界网友分析,从法律角度说,除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或“免死”请求外,其他人类似请求不应该成为量刑的影响因素。而被害人黄洋的家属,则通过媒体再次明确了“绝不宽恕”的态度。有媒体点评:这个世界不是你说一声“对不起”,对方就一定要回应“没关系”。
“请尊重黄家不原谅凶手的情绪”,《钱江晚报》资深评论员刘雪松指出,如同复旦学子联名上书司法机关表达诉求一样,林森浩的跪下谢罪道歉信,也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但法律的天平,不能因为舆论的情绪而应声倾斜;司法的公正,应该不会因为诉求声音的大小而受到干扰。这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公平与正义,也是表达诉求与情绪的公民应有的法治素养。
大众麦克风时代,网络舆论是审判工作的有力监督,而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不仅考验司法机关的定力和胸襟,也有赖于大众舆论的理性与克制。对于致歉信在二审前公开的举动,《新民晚报》直指这是被告代理律师的一手策划,并称其“目的是博眼球,博出位,甚至还希望‘以民意影响判决’。”
评论员邵宁说,投毒案的二审还未开庭,“舆论法庭”、“媒体审判”令人担忧。“有时候,保持沉默要比开口说话更艰难。但有时候,沉默是金”。
除此之外,东方网也有文章认为,林森浩那封充满悔意的悲悯之言,不仅是说给自己和受害人父母听的,也是说给包括青年大学生在内的所有人听。网友“Leeven_n”呼吁:与其争论该不该死刑,还不如关注下现在中国的教育,探讨下为什么会屡屡出现这样的悲剧。案子的审理和判决就交给专业的法官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