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入市农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
经历2013年末的五次高规格会议后,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昨日正式公布。延续去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一号文件再次强调粮食安全。
在备受关注的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政策更趋明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同时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党国英说,一号文件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的重大问题归根到底都涉及农村土地。
明确“三权分离”
衔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一号文件提出,对承包地的权能,农民除了占有、使用、收益、流转权外,还扩大至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
与之配套,“三权分离”也出现在一号文件中。一号文件明确,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此前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土地产权在集体所有权和笼统的承包经营权之间不断分割,并且分割天平不断向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倾斜。这是35年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演进的基本趋势。
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主任孙英辉表示,此次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正式提上农村土地制度和产权法治建设层面,将再次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大释放。依法推动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是保障农民权益的当务之急。
值得注意的是,一号文件提出,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
不过,考虑到发展规模经营时,“确权确地”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调整难度。“‘确股’意味着不但可以避免以上纠纷,同时将保证农民在集体组织中的土地收益。”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与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仝志辉表示。
为解决金融机构担忧,一号文件还提出,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孙英辉认为,当务之急需要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应坚持顶层设计、长远立法与试点结合。
“留地安置”首次出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延续《决定》精神,一号文件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在补偿方面,一号文件提出,一方面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另一方面因地制宜采取留地安置、补偿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其中,“留地安置”的表述是首次出现在中央文件中。
此前在中央政府制定的征地法律和指导性文件中,只有货币补偿和人员安置的原则性条款,并没有“留地安置”,但地方对此已有先行探索。浙江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曹正汉在其发表的论文中指出,这是地方政府为了化解与农民的利益冲突,在中央政策之外自主发明的一项地方政策。
留地安置是指地方政府征地时,除了给予村民和村集体货币补偿外,按照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返还给村庄的建设用地,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在留用地上,村集体可以独立或与开发商合作,从事商业或工业开发,所得收益归村庄集体所有。
仝志辉表示,应该肯定“留地安置”在保障失地农民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这种方式游走于法律边缘,目前各地的管理缺乏统一协调,更需要通过中央文件以及相关法律保证其合法性。
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在农产品价格方面,一号文件要求,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具体来说,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保证农民收益。
就当前的补贴政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价格支持政策的效果最差,不但扭曲市场、弱化竞争力,还会造成社会资源和效率的巨大损失。
程国强认为,价格补贴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实施目标收益补贴。政府预先确定粮食的目标价格,农民按市场价格随行就市销售。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启动该政策,按两者之间的差价给予农民补贴。
“这种目标收益补贴既有价格支持的特征,又有直接补贴的性质,是由价格支持向直接补贴转型过程中普遍使用的政策措施。”程国强表示。
另一种是实施种粮目标收益保险。现阶段加快试点粮食产量指数保险、粮食价格指数保险;中长期加快研究种粮目标收益保险,即以种粮收入为保险标的物,通过指数保险的方式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促进粮食生产。
“农业补贴要提高精准性,使补贴真正流向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要容易认定、方便操作,就必须加快农村承包地产权明晰。”党国英说,“这样才能真正从农民中培育专业大户,使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业支持政策惠及种地农民。” 东方IC图
11年来一号文件主题
● 2014年: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 2013年: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 2012年: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 2011年:加快水利改革发展
● 2010年: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 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 2008年: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 2007年: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2006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2005年: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
● 2004年: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