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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提四要求告诫银行:地价房价回落压顶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8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据悉,近期监管部门告诫银行机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其中之一为部分地方因地价、房价涨幅回落,偿债压力较大。

监管部门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规模持续增加,风险结构趋于复杂是当前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和挑战之一。

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隐患之一,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据称,自2011年以来,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年均增长20%,其中县级年均增长26.6%。

隐患之二,部分地方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隐患之三,部分地方偿债压力较大。因为平台偿债来源依赖于土地等非经营性现金流,部分地方因地价、房价涨幅回落,财政收入增速明显下滑,一些中西部地区平台、低层级平台面临较大偿债压力。

据介绍,在部分地区,借新还旧现象已较为普遍。但值得重视的是,目前仍有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平台债务风险认识不清,低估地方政府的负债规模,高估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盲目提供融资。

“坚持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效机制相结合,缓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是监管层对银行业下一阶段的要求。

要求一:控制信贷总量。监管层要求各行要严把新增贷款准入标准,不得新增平台贷款规模。完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银行业融资全口径统计,实现对融资平台信贷融资和非信贷融资的并表监控。

要求二:化解到期风险。对于今年到期的平台贷款,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与融资平台、当地政府共同制定详细的还款方案,逐步明确还款日期,还款金额及还款来源,并抓好跟踪落实。

监管层同时要求各行要密切跟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营状况和到期债务的偿还进度,对不能按方案落实资金来源、可能造成还款违约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置,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要求三:优化贷款结构。对一些平台贷款占比较高、财政偿债能力和还款意愿较弱的高风险地区,以及盈利较弱、风险较高的平台项目,监管层要求各银行要与平台加强协商,增加有效资产抵押,并视情况加大贷款清收力度,逐步实现信贷退出。

要求四:建立预警体系。监管层要求抓紧研究地方政府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的计算方法,建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评级预警体系,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特定客户进行专门的信用评级和风险分类,科学设定平台债务风险的“警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