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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普推国家版负面清单 打破行业垄断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据中国政府网昨日 (7月8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放宽准入、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意见》非常详细地列出了放宽市场准入、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具体做法,并且细化分工落实到各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对市场准入普推负面清单。

面对多年的顽疾 “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商务部特聘专家、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对媒体记者表示,《意见》与以往只是出台政策不同,将任务分解到各部委头上,开始“松土”了。

《意见》明确指出,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商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进入,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由此可见,“负面清单”理论上指的是“法无禁止皆可为”。

但是,这个版本的“负面清单”与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并不是一个版本。

上海自贸区2014版负面清单主要针对外商投资企业,上海自贸区内暂行的法律法规与区外也不一致。《意见》里的“负面清单”指的是现行法律法规,与目前探索较高开放度的试验田上海自贸区差别较大,不过,二者均旨在放宽投资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商务部作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的主要部委,一度因为缺乏实权抓手、多头管理,一直难以动作。

2013年8月,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主持召开商务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方案》、《商务部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重点工作》、《商务部部领导赴地方调研的工作细则》,确立了由商务部来牵头的部际协调机制。

由商务部牵头的部际协调机制确立之后,2013年12月10日,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下发了 《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部署了六方面工作,并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和各项任务分工要求,切实负起责任。

此次国务院发文,不仅详细部署了工作任务,还细分落实到各部委,洪涛认为,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工作正在逐步进行,将散乱不一的国内市场秩序逐步向统一管理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