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征缴收入增幅大跌是否正常
只有切实为中小企业减负,企业才有积极性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等,养老金征缴收入才能较快增长。
人社部日前公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仅比上一年增11.6%,低于支出增幅,创近年来最低水平。这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幅处于快速下降态势——2008年基金总收入同比增长24.3%,去年降至为11.6%。二是养老金收支平衡压力将会越来越大。
目前,养老基金收入包括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等。应该说,养老基金总收入增幅下降的最大“推手”,就是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增幅下降比较大,即养老金征缴收入增幅持续大跌,那么,这种变化是否正常?有没有办法提高养老金征缴收入?
随着我国养老保险覆盖率不断提升,养老金征缴收入增长的空间自然越来越小,收入增长应该是呈下降趋势的。2006年底养老保险覆盖率76%,到2013年底覆盖率提升到79.7%,从理论上推测征缴收入增幅就会相应下降。由此而言,养老金征缴收入增幅呈逐年下降态势也是一种正常现象。
但从每年增长比率的“断崖式下跌”态势来看,又是不正常的。目前养老保险覆盖率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但由于受到养老保险改革不到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提升养老保险覆盖率就存在不少难度,自然而然,要想提高养老金征缴收入也会面临很多困难。
虽然有关部门已经明确,到2020年,我国养老保险覆盖率要达到95%,但能否如期实现这个目标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能否给职工参保信心?例如,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流动性差,2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不高,这需要加快改革提升养老基金统筹程度和统筹水平,早日实现全国统筹。
数据显示,社保支出让企业负担很重,“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其中,养老保险占大头。另外,除社保之外的其他税费,企业负担也不轻。只有切实为中小企业减负,企业才有积极性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等,养老金征缴收入才能较快增长。
此外,尽管《社会保险法》明确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的各种违法行为有相应的罚则,但由于很多地方部门执法不积极不严格,导致养老保险覆盖率增长较慢,还出现恶意欠费现象。另外,地方政府照顾某些企业,企业就漠视法律和职工权益。
随着我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需要保障的人数将会越来越多,只有确保每一条增收路径保持合理的增收水平,才能保证养老无忧。例如,养老保险基金不能再单纯依靠利息等收入,而是要向投资收益高、安全可靠的领域迈进,如股市;财政补贴尤其是国企划转社保基金,要尽快拿出最大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