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观察:化解地方债风险八条路径
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两部分:一是可以根据公开数据测算的显性债务,主要包括平台贷、城投债、信托以及中央代发地方债;二是公开数据不可获得、难以统计的隐性债务,包括垫资施工、BT、BOT、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发行理财产品、私募、违规集资、养老金隐性债务。
2012年末,地方政府显性债务余额14.0万亿元,其中平台贷款9.2万亿元,城投债2.5万亿元,地方政府债0.7万亿元,基础产业资金信托1.7万亿元。根据36个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数据推算,2011-2012年,全国各级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包括垫资施工、BT等)4905亿元。2012年末,全国各级地方政府全部债务余额14.5万亿元,债务率(债务/综合财力)102.1%。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无法测算2010年底以前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上述结论低估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审计署公布的2010年末10.7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也未包括BT、施工垫资等隐性债务。8月1日,审计署启动的新一轮审计对市场产生的冲击在于,本轮将会审计垫资施工、BT等隐性债务。因为6月初公布的36个地方政府债务中,已经涉及到隐性债务。
从地区分布来看,部分省市的融资平台发展与其经济发展水平背离较大,其风险值得关注。浙江、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江西平台公司比较密集,风险相对较高。
平台贷款尽管近三年受到限制,但是仍占据地方债务的绝大比重,2012年末占比63%。未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重点是化解国有商业银行风险。
从已经出台及酝酿出台的政策措施、改革方案来看,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思路是:债务在空间上的转移(风险转嫁、分散)、时间上的转移(推后债务到期时间)、盘活存量等。
具体路径有八条:一、信贷资产证券化;二、成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三、贷款展期;四、发行长期限城投债;五、设立民营银行;六、出售地方国有资产;七、发行地方政府债或者市政债;八、中央发行特别国债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