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舆情:王林还会牵连谁?
二代身份证被指存安全“缺陷” 舆论:身份信息管理制度亟需完善!
新华网13日报道,由于二代身份证设计上存在先天缺陷,居民丢失身份证后,即使做补办(挂失)处理,原身份证仍可使用。大量遗失、被盗身份证被用于开办信用卡、掩护洗钱等活动,给身份证原主人带来诸多麻烦和危险隐患。公安部回应称,年底将在全国铺开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舆论对身份证安全隐患表示担忧,并呼吁:安全漏洞必须尽快弥补!
《兰州晨报》:对于“身份证交易黑市”的泛滥存在,仅仅加强打击注定没有用,必须尽快弥补二代证的“先天缺陷”,比如换成芯片卡,加入指纹信息,加密防伪设计等等。面对二代证的“先天缺陷”,公众都想弱弱地问一声:谁应该为此负责?如果不久后又要更换三代证的话,费用该谁来支付?身份证要杜绝致命的“先天缺陷”,关键要抛弃“代民做主”的傲慢;新版身份证如果不能公开防伪技术,至少也应该在具体设计上公开征求意见。
华龙网:除及时补漏之外,还应前瞻考虑一下相对较终极方案的身份管理制度的打造,结合全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将基于户口管理为主线的身份信息管理制度,更多容纳譬如以生命事件为主线,以经济活动与社会安全事件为主线的信息内容,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同时,将涉个人隐私的个人信息查询权限,严格控制管理权力授与层级和边界,在多部门联网进行管理中,不出现越权和侵权的可能性。
中宣部:禁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媒体:“节俭”晚会当兴!
新华网13日报道,近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通知要求,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的歪风。
中国青年网:禁止用公款请明星大腕,无异给节庆热风当头浇了一盆冷水,许多明星大腕与一些地方官员和国企领导估计会感到失落。官办节庆就像一把双刃剑,办得好,就能促进经济发展,办得不好,就是劳民伤财。办与不办,如何把握尺度,有关人士建议提前召开听证会,咨询、征求专家和群众的意见,把节庆真正还给群众。
网民“王帅”: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面子“打肿脸充胖子”,即使贷款也要办豪华晚会。可烧国家的钱,请价位不菲的“巨星”,甚至哄抬票价,百姓还乐得出来吗?这不仅劳民伤财孳生腐败,更伤透了百姓的心。晚会不应是特效、烟花、明星的“大拼盘”,而应成为少花钱、有内涵、少明星、有百姓的精神文化“大餐”。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别让“面子”伤了传统,更别让“烧钱”的晚会伤了群众。
“治癌神医”王学贵:王林牵连了我! 舆论:王林还会牵连谁?
《北京晨报》13日报道,近日,“气功大师”王林被拉下神坛,“治癌神医”王学贵的“神话”又面临破灭:这个号称“用中草药治好了2000多名重症甚至绝症患者,晚期癌症的治愈率高达95%”的“神医”,经调查发现,不仅他本人吹嘘的所谓的神奇医术无从考证,而且又是一个非法行医的典型案例。为此王学贵愤愤不平道:“王林牵连了我”。
新华网:“治癌神医”王学贵还真别错怪王林了。假如“神医”合法行医,真有“治癌神功”,还怕什么曝光呢?可惜网络时代的“大师”们如爬到高处的猴子,难以掩盖自己的红屁股和烂尾巴。媒体、网民的集中曝光让各类“大师”们最近有点烦,科学昌明的自媒体时代,绝对不是一个适合装神弄鬼的时代。奉劝那些喜欢把自己伪装成神秘大师的各色人等,尽早幡然悔悟,先把自己打回原形吧。
荆楚网:自古就有“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长期行走于“江湖骗术”的“大师”“神医”们总会栽跟头的。“大师”“神医”的背后总少不了豪车、豪宅,更少不了明星、官员的追捧,而这些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除了这些人有着畸形的心理之外,是否还隐藏着一些不可告人的“交易”呢?王林还会“牵连”谁?但愿值得期待,也拭目以待。
云南一民企申请代管公车遭官方拒绝 网民:试试又何妨?
《都市时报》报道,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委、盘龙区监察局及云南省统计局等单位,分别收到昆明雄霸车辆经营管理服务所要求代管公车的申请。《申请书》承诺:愿交保证金100万元,保证做到“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而且“满意再付费”。这一申请首先遭到云南省统计局拒绝。“民企代管公车的可行性”引发热议。
中国青年网:害怕“公地福利”减少甚至消失,是公务员拒绝民企代管公车的直接原因。公车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营造的“公地悲剧”,让公务员在享受隐性福利的同时,失去了改革动力,所以公车数量不断增加,公车配备越来越豪华,公车私用屡禁不止。一旦引入民企代管公车,将极大减少甚至杜绝公务员这种已经习惯了的“公地福利”,公务员当然不愿意,因而千方百计加以拒绝,也在情理之中。
网民“张永琪”:民企求管公车遭拒绝,这是意料中的事,人们不会为此感到惊诧。不过,民企诉求代管公车虽然未能达到目的,但却提出一种新的车改思路:公车未必非得由公车所在单位管理,也未必只能由公权单位代为管理,民企已是一支重要力量。相关单位若肯打破惯例,授权民企代为管理公车,代管或许会成为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的克星,由此会减少车轮上的腐败,进而攻下一个难以攻克的难题。
河北两县售“超载月票”引关注 被指“罚款经济催生的‘怪胎’”
《新京报》12日报道,在河北省永年县和邯郸县,超载车辆只要出示一种“月票”,就可以顺利通过,不受处罚。这种“月票”被货车司机称为“买路费”,永年县的路政、运管和治超站打包价为3200元,邯郸县价格是1550元。
网民“李贞贞”:超载屡禁不止,除了一些车主见利忘义之外,更在于有关部门的“乱作为”。实行以罚代管,不仅使超载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而且使肇事者从心理上更加放纵。细想,有关部门之所以会疯狂地大兴罚款经济,与交通法规对超载只限于罚款不无关系。可以说,“月票超载”变身交通违法“通行证”,是公路罚款经济催生的怪胎。
网民“陈尧”: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是一个现实难题,但这却不足以成为“超载月票”诞生的理由。更何况,简单粗暴的罚款月票,绝不可能实现管理的预期目的。要想遏制步入歧途的执法经济行为,首当其冲是从制度上斩断以罚代管的利益链条。同时,对于诸如此类的罚款包月事件,必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让滥用权力、亵渎职责的责任人付出惨重代价。不然,打着政府金字招牌、扯着执法幌子的超载月票,必将再起涟漪。